上海写字楼租赁合同签订需要注意的几项条款
根据《上海市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办法》,房屋租赁当事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当事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备案。 虽然我国《合同法》对租赁合同的签订并未作出强制性规定,但对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应当注意的条款进行了规定,这些条款关系到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应当在订立合同时予以注意。 根据《上海市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办法》第四条、第六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时提交《上海市房屋租赁合同》及身份证明复印件,向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
一、租赁双方当事人的信息
一般来说,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等信息,是房屋租赁合同中最基本的条款之一,因此,在订立房屋租赁合同时,应当注意对方的真实信息。
一般而言,出租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等信息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核实:
1、向公安部门核实承租人身份;
2、通过企业信用信息网核实承租人的注册登记信息;
3、通过物业管理公司核实承租人的物业管理区域等相关信息。
对于出租人来说,如果出租人与承租人不属于同一机构,那么应当要求出租人提供有效的房屋产权证明文件以及其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如果无法提供,则需要到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进行查询。
二、租赁房屋的具体情况
1、房屋位置、用途:主要是对租赁房屋的位置、用途等情况进行说明,以防止以后出现纠纷,影响租赁双方的权益。
2、租赁房屋面积:对租赁房屋的面积要进行明确的约定,如承租房屋实际使用面积与双方约定面积是否一致,有无擅自拆改行为,以免将来发生纠纷。
3、租赁房屋用途:应写清楚承租房屋是用于居住还是办公,如用于居住则是否符合当地有关部门规定等。
4、租赁房屋的装修情况: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出租人是否同意承租人对承租房屋进行装修,并对装修的材质、用途等作出约定。另外还应明确约定出租人对租赁物及其设施所做的维修保养义务及相关责任。
三、租赁合同的主要条款
1.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2.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及附属设施状况;
3.租赁用途;
4.租金及支付方式;
5.租赁期限;
6.房屋维修责任;
7.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
8.争议解决方式。
除了上述注意事项外,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还需要明确以下内容:
(1)出租方和承租方的姓名及住址;
(2)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及附属设施状况,并约定好房租是按月支付还是按季度或按年度支付,如有需要还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好租金的计算方式,还应当对水电费等费用进行明确约定;
(3)房屋用途,例如是住宅还是商业用房等。
四、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交付房屋,乙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通知后的3个月内将房屋交付给乙方。甲方逾期交付的,除仍应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支付乙方违约金人民币2万元(大写:贰万元整)。
3、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返还房屋时,应向甲方支付月租金20%的违约金;逾期超过3个月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4、若房屋损坏时,甲方应负责修复或承担赔偿责任。
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6、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编辑者: wy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