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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字楼的交付条件一般标准是什么?

佑佑商服 2024-05-07 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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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字楼的交付条件一般标准是什么?

写字楼的交付条件,主要有三方面: 1、主体结构及楼地面部分的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规范标准; 2、公共部分及有关设备应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安装完毕,并具备使用条件; 3、安全防护设施和消防设施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规范标准。 交付标准以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为准,若主体结构验收和公共部分验收不合格,则不能交付使用。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交付条件的,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应为: 1、住宅小区或单幢写字楼首层大堂(或主入口)应与小区主入口同高。 2、住宅小区或单幢写字楼首层室内地坪(或水泥)平均厚度应为0.4米以上。

写字楼的交付条件一般标准是什么?

一、主体结构及楼地面部分的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规范标准

1、结构质量验收是指根据设计要求和施工技术标准,对各类结构构件和建筑整体质量进行检查验收的活动。根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因勘察、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负连带责任。”
2、工程质量验收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参加,按照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和程序进行检查验收。工程质量验收结果应作为工程竣工备案和处理建设纠纷的主要依据。
3、《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结构性补强:(一)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不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二)经检定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三)直接用于接受监督检查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国家标准,不能保证使用安全的;(四)其他影响建筑使用安全的情形。”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不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

1、地基基础工程:地基基础的设计和施工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和规范。例如,《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规定:“基础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1.按正常使用条件下的承载能力验算;2.基础的整体稳定性验算。对于软弱地基,应进行基础的适应性设计。对于不良土层或地下水位高于基坑底面的基坑,应进行稳定验算;3.基底设计标高应考虑降水影响;4.基底设计标高与土面的高差应不大于50 mm。”《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规定:“对于软弱地基,当基底承载力不能满足设计要求时,应采取增强基础稳定性的措施。”
2、主体结构工程:主体结构必须满足结构安全、使用功能及耐久性要求。例如,《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交付使用:……(七)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出现质量问题未处理或处理未达到规定要求的。”

2、经检定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

4、《建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
5、《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 50343-1995)第二部分第二条规定:“本标准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包括住宅、医院、学校、办公楼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规定:“住宅建筑应以单套为主。公共建筑应以两套或两套以上为主,不宜超过三套。”
6、《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95)规定:“民用建筑设计应满足功能要求,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
7、《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第4.2.1条规定:“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二、公共部分及有关设备应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安装完毕,并具备使用条件

(一)供配电系统
1、电气设备安装牢固,绝缘良好,电气线路敷设规范,插座、开关安装牢固、美观;
2、照明系统符合设计要求,照明灯具为不带开关的明装灯具;
3、配电箱安装符合设计要求,安装牢固,不漏水、不渗水。
(二)给排水系统
1、给排水管道安装牢固,敷设规范,无漏水、渗水现象;
2、管道阀门启闭灵活,无卡阻现象;
3、卫生洁具安装牢固,标志明显;
4、水嘴和龙头等卫生洁具外观完好,标志清晰。
(三)消防系统
1、消防设备安装牢固,消防设施齐全有效;
2、按设计要求完成室内消火栓系统的建设,并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有关规定;
3、消防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能正常运行;
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达到设计要求并能正常运行。
(四)安防监控系统:完成监控系统建设及公共区域的视频监控工作。监控中心与报警中心的联动控制系统要与建筑联网,并能正常运行。监控中心应具有图像识别功能和必要的其它功能。
(五)有线电视:完成有线电视接入工作并能正常接收。在具备以上条件下,可以开通有线数字电视服务。卫星天线应具有接收信号良好和天线能够拆卸的性能。卫星接收设备应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定。
(六)电梯:完成电梯设备及安全保护系统的安装工作并已验收合格;电梯能正常运行;电梯控制系统工作正常;电梯维护保养计划执行;电梯维修保养记录完整齐全。
(七)给排水管道:完成给排水管道安装并经检验合格;安装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对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与管道要进行统一设计,统一施工安装;在满足以上条件时可以开通住宅小区内的管道燃气服务。
(九)绿化工程:完成绿化工程施工并经检验合格;绿化种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绿化用水水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绿化植物长势良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在满足以上条件时可以开通住宅小区内的绿化服务。
(十)其他:完成公共部位和公共区域的装修工程,并经验收合格;安装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设施和消防设施并达到合同约定要求;按设计要求完成室内消防系统的建设和调试工作。

三、安全防护设施和消防设施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规范标准

1、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中,消防设施和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应包含《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的有关规定,并应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2、消防设施的验收内容包括: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等消防设施是否齐全有效;
2、消防水泵控制柜启动功能是否正常,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防排烟系统是否正常运行;
3、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应急广播系统等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
3、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防火分区是否改变,安全疏散门及防火门是否完好,防火卷帘的联动控制设施和消防电源是否正常等;
4、消火栓箱的安装位置及锁闭装置是否齐全有效;
5、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压是否达标,水龙带安装位置和数量是否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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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者: wy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