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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发布新规,企业拿地门槛更高

佑佑商服 2024-03-14 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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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发布新规,企业拿地门槛更高

2月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通知》表示,严格执行商品住房项目预售许可管理制度,加强对项目施工进展情况的跟踪检查。各地要切实加强对预售资金的监管,严格按照项目进度提取和使用资金,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严禁随意提前提取和挪用。 同时,要求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与发展改革、财政、金融监管、税务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对以欺骗手段骗取预售许可或超许可范围进行销售的企业、人员,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在加大房地产市场监管力度的同时,《通知》也指出了一些新的政策调整。比如,从2月9日起暂停办理新批预售许可调整为审批老项目。 对此,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这是一项重要的政策调整”。“之前多地对于预售资金监管有比较大的松动空间”,严跃进称。而对于企业而言,此前更多是通过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等方式进行资金监管,现在则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资金监管了。

住建部发布新规,企业拿地门槛更高

一、预售资金监管的放松

严跃进认为,此次政策的调整,有三个方面的变化,第一是此次政策明确了各个地方对于预售资金监管的态度和工作力度,这是此前部分地方出现偏差的地方。
第二是明确了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的使用范围,此前部分城市在使用过程中存在监管账户使用不合理的情况,所以此次政策明确了使用范围。
第三是明确了各个地方对于预售资金监管力度和要求存在差异,所以需要进一步对各个地方的执行力度进行监督。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则认为,此次政策对预售资金监管进行了调整,实际上是对去年下半年以来预售资金监管放松的延续,此类政策的放松有可能导致市场销售热度再次升温。

二、暂停办理新批预售许可调整为审批老项目

在加大市场监管力度的同时,《通知》也对预售许可的办理提出了新的规定,明确自2月9日起暂停办理新批预售许可调整为审批老项目。同时,要求各地进一步完善商品住房销售管理。
《通知》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日起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及每套房屋价格,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和“一价清”制度。同时,加强对商品住房项目施工进度的管理,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进度控制指标要求。
严跃进认为,这次的政策调整可以说是在去年多地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基础上再次发力。在疫情影响下,此类政策有望继续得到强化。

三、新老项目分开监管

根据《通知》,对于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应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并将销售价格、主要建筑结构和竣工日期等在销售场所显著位置公示。公示内容不完整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对已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将尚未出售的房源用于对外销售或变相销售,不得以认购、预订、排号、发卡等方式向购房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等费用。
这也就意味着,从2月9日起,对于还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的老项目,将暂停办理新批预售许可调整为审批老项目;而对于已经取得预售许可的新项目,则仍然继续正常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手续。

四、不得以超过市场预期的价格销售

《通知》还要求,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制度。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商品房时,必须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或者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制度。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申报商品房预售许可时,将其所售商品房的申报价格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备案,并在销售现场予以公示。
《通知》指出,各地要加强对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的指导和监督,合理确定销售价格。对超过市场预期的价格,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主管部门说明情况。主管部门要会同价格部门及时查处哄抬房价、扰乱市场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

佑佑商服

编辑者: wy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