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有不少人认为,如果在租赁协议中约定“不续租的情况下,租赁合同自动解除”,就可以规避“房东毁约”的风险,对租客来说也比较容易。但在实际操作中,很多租赁协议中约定的“不续租的情况下,租赁合同自动解除”条款其实并没有保障租客的利益。
在上海办公物业市场上,租金是行业最关注的话题之一。除了影响企业的经营成本外,租金水平也是租户选择办公物业时重要的考量因素之一。为了降低租金成本,一些企业通过租赁协议设置不续租条款,将租户驱逐出办公物业。
在上海租赁市场上,不少企业通过签订“不续租的情况下,租赁合同自动解除”条款来规避“房东毁约”的风险。不过记者调查发现,这一条款实际操作起来难度较大。
1.租期一到,房东就变卦
2017年,来自河南的小张在上海静安区一家互联网公司租赁了一套办公物业,租期为一年,月租金为6000元。
2018年初,小张还没来得及把自己的工作安顿好,就接到了房东的电话,让他将租来的物业退了。小张在电话中和房东沟通了此事,但是房东表示只能退还房屋使用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不能退还押金。
“当时我就觉得自己上当了。”小张告诉记者,这套办公物业位于上海静安区,地理位置不错,交通便利,但是租期一到房东就变卦了。他曾经和房东协商过租金问题,但房东始终不肯退押金。小张告诉记者:“在签订合同时我已经看过合同中的条款了。如果约定‘不续租的情况下,租赁合同自动解除’这条内容无效的话,我是不会续签合同的。”
2.租赁期限未满,房东想涨房租
据记者了解,一般情况下,租户在与房东签订租赁协议时,都会与房东约定一个租赁期限,并在合同中注明租金、押金等条款。如果租赁期限未满,房东就有权要求租户搬离。但也有一些情况,房东在与租户签订租赁协议时,并没有明确表示“不续租的情况下,租赁合同自动解除”。
某大厦物业经理告诉记者:“如果租户在租赁协议中明确表示不续租,那我们也是没有办法的。我们只能和租户沟通协商,争取给出一个比较好的方案。不过,一般情况下,租户都会选择继续租下来。”
当记者询问如何规避“房东毁约”的风险时,该大厦物业经理告诉记者:“这个要看双方的协商结果。如果房东想要涨价的话,我们肯定是不会同意的。但是如果双方都愿意继续租下去,也是可以的。”
另外一家办公楼物业负责人告诉记者:“这个主要是看双方能否协商解决。不过我觉得如果不续租的话,房东也没有理由强行让租户搬走。”
3.企业要给租金打折,租客却不愿意
在一家科技企业,记者找到了他们的租赁协议,并翻看了部分内容。其中明确提到,如果租户不想续租,企业可以要求房东在租期内免收租金,并给予一定的优惠,但要在租赁协议期满后才能收回物业。不过有个前提是租户必须保证物业的正常使用,如未在期限内搬出,则企业需按原合同价的两倍支付租金。不过不少租户并不愿意承担这个费用。
据了解,目前上海的办公物业租赁市场还处于初级阶段,很多企业为了节省成本,租赁协议中没有对不续租进行约束。同时由于很多租户的租约时间较长,短则一两年、长则四五年,这些租户对租金的敏感度不高。
不过上海某租赁企业负责人表示,虽然目前上海大部分办公楼的租金价格相对较低,但很多企业还是愿意在此租赁办公物业的。因为这些企业更看重办公物业的品牌效应以及周边配套服务。“如果有企业想要长期发展下去,还是会选择长期租约。”
4.租客主动要求续约,房东却不愿意
此外,为了避免租客不续租,一些物业公司还会通过“反客为主”的方式来提前与租客进行续约谈判。在这种情况下,房东往往不愿意给租客续约的机会。
对于写字楼而言,“反客为主”的做法会造成更大的损失。通常情况下,如果企业无法与物业公司达成续约协议,那么物业公司就可以将该企业清退。如果企业选择继续使用物业,物业公司会以此为理由与租户进行续约谈判,从而让租户付出更高的租金。
在“不续租的情况下,租赁合同自动解除”条款中,如果租户选择不续租,那么他所签订的合同自动解除。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企业想要继续使用物业却很难实现。因此,这种条款对于租客而言是有风险的。
5.续租给企业造成损失,租客却要求赔偿
在很多写字楼租赁过程中,经常出现租户提前退租的情况。而有的企业为了降低自身损失,会选择续约。然而,续约并不一定就能避免退租的情况。
例如,在一家企业租赁写字楼时,与该企业签订了3年的租赁合同。在该企业租约到期后,原合同中的物业租金、物业管理费均未发生变化。但因该企业自身原因需提前退租,因此,要将公司业务全部搬离写字楼。此时,这部分业务给该企业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
此外,一些租户在承租写字楼后,并不是将业务完全搬离,而是将部分业务暂时转移到新的办公室内,这样就产生了剩余物业的空置成本。如果租客以此为由要求企业赔偿其损失,则会产生新的纠纷。
6.租客想要“霸王条款”,企业拿什么来保障
据了解,目前上海写字楼的租赁市场中,租赁条款“霸王条款”主要集中在二房东与租户之间。由于二房东与租户之间对办公物业的使用方式、物业管理等方面的理解存在差异,双方在签订合同时会出现“不一致”的情况。当租户想要继续使用租赁物业时,二房东会以各种理由要求租户搬离。而当租户想要解除合同时,二房东又以“不续租”为由拒绝退还租金及押金。为了避免双方之间出现纠纷,企业往往会在租赁协议中设置不续租条款。但不少企业表示,在实际操作中,很难保障不续租的情况下,租赁合同自动解除。“这就像是合同里写着‘你走我留’的霸王条款。如果你真的想要这份租赁合同,你就需要去争取,而不是签订一份‘霸王条款’。”
7.企业想要“保续租”,面临较大风险
租赁合同中的“不续租的情况下,租赁合同自动解除”条款,实际上就是指租客在租期未满时,如果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房东,则会自动解除租赁关系,这其实是一种“霸王条款”。
在实际操作中,租客需要经过较长时间的沟通和协商才能达到解除合同的目的,而这中间需要耗费的时间成本也是一笔不小的费用。
因此对于租户来说,想要通过租赁协议中“不续租的情况下,租赁合同自动解除”条款来规避“房东毁约”的风险,存在较大的难度。
编辑者: wy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