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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注意事项在厂房租赁中的重要性

佑佑商服 2024-04-10 1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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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注意事项在厂房租赁中的重要性

在工厂租赁中,存在着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其中很多法律问题是在签订合同之前就应该注意的,合同签订之后就会发现自己掉入了对方的陷阱。但是往往很多人不知道如何防范,所以导致自己遭受了损失。下面就带大家一起了解一下在工厂租赁中如何防范法律风险。 一、厂房租赁合同是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必不可少的重要文件。很多企业在签订合同时由于缺乏相关法律知识,往往在合同签订后才发现问题,甚至造成损失。所以,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法律注意事项在厂房租赁中的重要性

1、要尽量选择那些有实力的大公司作为承租方。

一般而言,大公司的实力和信誉都比较好,不容易出现经营问题。此外,如果承租方是小公司,那么也应尽量选择那些信誉好、经营状况良好的大公司作为承租方。
二、在签订合同时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1、明确租赁双方的责任和义务。这就需要合同中约定清楚出租方将厂房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的目的是什么?是单纯用于生产经营还是用于仓储、办公等用途?只有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才能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2、在签订合同前,应当了解清楚承租厂房所用的建筑材料,并且要确定该厂房是否为合法建筑,如该厂房是否属于违章建筑或者已经被政府相关部门认定为违章建筑,在这种情况下是不能签订租赁合同的。
3、如果承租方需要对租赁厂房进行装修,那么装修之前要与出租方协商好。如果需要对租赁厂房进行改动,必须征得出租人同意后才能进行施工。

2、明确厂房的相关配套设施、设备是否齐全,要详细填写清单。

例如:水、电、气、通讯、网络、排污等费用是否结清;
合同签订后是否需要缴纳相关税费,以及税费由谁承担;
合同中是否规定违约责任和纠纷的解决方式;
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明确这些问题。
二、厂房租赁合同主要内容包括:
(1)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名称;
(2)租赁物名称、地址、面积、结构等;
(3)租赁期限;
(4)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
(5)租赁物维修等。其中租赁期限为6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如果在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属于《合同法》规定的不定期租赁合同。不定期租赁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当事人对解除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3、要对厂房的租赁期限进行明确约定,避免“一租了之”。

在实践中,因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往往会出现纠纷,不但厂房租赁关系得不到保障,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也很难确定。因此,签订合同时应当对租赁期限进行明确约定,特别是对不定期租赁进行明确约定。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2、标的;
3、数量;
4、质量;
5、价款或者报酬;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7、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以上是关于工厂租赁合同的一些相关事项。如果在厂房租赁过程中遇到了法律问题,我们应该及时咨询专业的律师,这样才能最大程度上避免损失。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随时咨询我们。
三、关于厂房租赁合同中租金的支付方式和期限,也是需要注意的问题。租金支付方式一般分为月付租金和季付租金。季付多为3个月付一次租金,月付多为6个月付一次租金。目前市场上出现了月租+3个月押金的方式。月租+押金的方式相对于季付和年付来说,对于承租方来说有更大的资金压力。对于承租方来说,这样做会大大增加租赁成本。

4、注意合同中有关房屋装修的约定。

二、厂房租赁中要注意的法律问题
1、厂房出租合同要明确约定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2、厂房出租合同要明确约定房屋出租前的检查标准及检查方法。
3、厂房出租合同要明确约定是否可以转租。
4、厂房出租合同要明确约定优先承租权,即承租人享有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承租权。
5、厂房出租合同要明确约定违约责任,即在承租人出现违约行为时,出租人享有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
7、厂房租赁合同要明确约定装修补偿条款,即承租人在承租厂房期间,对租赁的厂房进行装修,如果因为装修产生的损失,如拆迁补偿等,承租人有权要求出租人赔偿。
8、在厂房租赁中还要注意合理确定租赁物的价值,并且对租赁物的价值进行评估和确定。

5、明确违约责任以及合同的争议解决方式。

二、工厂租赁合同签订之后,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呢?这里,我们要知道如果厂房租赁合同中规定了承租人的违约责任,则承租人就可以依据合同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比如,出租人在出租房屋时未及时书面通知承租人终止租赁房屋的,承租人就有权要求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违约给出租人造成的损失。
三、为了防范风险,当事人还可以签订补充协议,对厂房租赁合同中没有规定的内容作出明确具体的约定。比如在厂房租赁合同中没有规定装修期限的话,双方当事人可以对装修期限作出补充协议;如果是出租方要求承租人搬迁的话,双方当事人也可以在补充协议中就搬迁期限作出约定。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在补充协议中对厂房租赁合同中没有规定的内容作出了明确具体的约定,那么该约定是无效的。这也是厂房租赁合同风险防范中需要注意的一个重要问题。

6、明确约定转租期限以及转租审批手续。

二、在工厂租赁中,很多企业会遇到以下几种情况:
1、企业厂房没有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即没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未批准,则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2、企业厂房未经竣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即交付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7、对双方各自交付物品的数量进行约定。

1、由于出租人的原因造成承租人不能使用厂房的情况,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
2、承租人擅自改变厂房用途,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8、承租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厂房出租给他人使用,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9、承租方将厂房转租或借给他人使用的,应当与转租人或转租权人事先约定租金或租金的数额和支付期限。

8、在签订合同前,要审查对方的主体资格。

1)如果对方是个人,应当审查其身份证或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并到有关部门核实其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2)如果对方是法人,应审查其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了解其是否具有出租资质。
3)如果对方是单位,应审查其是否为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有效证件,以及该单位的具体地址、联系方式等。
5)如果对方是国家工作人员或公职人员,则应审查其是否具有出租权利或出租资格。
6)如果对方是已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单位,应审查其是否有权出租该房屋。
7)如果对方是限制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则应审查其法定代理人的身份。

9、对厂房出租情况进行详细调查,对厂房及相关设施是否能正常使用进行了解,并保留好调查记录及相关证据。

1、应确保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最高年限。
2、应明确约定出租人是否有权转让厂房,承租人是否有权转租厂房等。
3、应明确约定厂房交付时间,并在租赁期限届满前及时办理房屋交接手续,以免出租人拖延交付。
4、在租赁合同中应明确约定租赁物的维修义务,并在租赁期限届满时对是否属于承租人维修义务作出约定。
5、应明确约定租金的支付方式,一般可采用按年支付或按月支付的方式。
6、应明确约定厂房装修和拆除的费用由谁承担,并在租赁期限届满时对是否由承租人拆除厂房等进行约定。
7、在合同中应明确约定违约责任,明确约定违反合同约定的责任将会导致哪些损失。

10、要明确双方权利义务,防止发生纠纷时无法解决。

1.出租人应当是依法成立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金达到500万元以上。同时,出租人应当为承租人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2.出租方应当与承租人签订书面的厂房租赁合同,约定厂房租赁期限、租金数额、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房屋装修及设施设备的交付等内容。
3.双方应当约定在租赁期限届满或解除合同时,承租人应在合理期限内返还租赁物。出租方返还租赁物时应当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进行验收,交付租赁物时应进行必要的清点登记。
4.在租赁期间,出租人不得擅自改变厂房结构和用途,不得损害承租人的合法权益。因为承租人在承租期间投入了大量资金,若擅自改变厂房结构和用途,造成厂房安全隐患,将严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5.双方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厂房内所建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责任和相应费用的承担。

11、对于厂房租赁中发生纠纷的解决方式要在合同中进行约定,尽量避免采用诉讼方式解决纠纷,以免因诉讼周期长而造成损失扩大。

1、在租赁合同中对于出租人的权利义务,以及对承租人权利的限制约定不明确,导致出租人违约。
2、双方对租赁合同中的权利义务约定不明确,导致双方发生争议。
3、由于出租方的原因,未办理产权登记导致无法办理房屋产权证,从而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
4、在租赁合同中约定了承租人的单方解除权,但未明确解除权行使期限,导致承租人在法定期限内解除合同而产生损失。
5、出租人擅自出租房屋或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的人。
6、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厂房租赁合同是没有备案登记手续的,这在客观上会使合同的履行受到影响。
7、租赁合同签订后未及时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导致无法确定租赁双方当事人。

12、要明确约定房屋修缮责任和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及时间。

二、在承租厂房之前,要先调查清楚厂房的租赁情况,对于厂房是否存在租赁纠纷、是否是违法建筑、是否会影响到生产经营等事项,都需要有明确的了解,以免在承租时才发现问题而无法解决。
1、要查看出租人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这两证是确认出租人有无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的合法凭证。若出租人不能出示上述证件,则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承担法律责任。
2、要查看出租房屋是否有合法手续,如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看清楚租赁房屋的用途,是用于生产经营还是办公使用;还要查看出租人的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证件是否齐全。
3、要查看房屋是否有漏水现象。若房屋有漏水现象,可要求出租人维修并承担费用。
4、要查看所租厂房是否可以使用。若不能使用,则要及时向出租人提出,并协商解决办法。
5、要查看租赁厂房周围是否存在影响生产经营的环境污染等现象。
6、要了解厂房周围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若有,可要求出租人将其排除后再签订合同。
如能正常使用,则还要看是否能正常办理相关的证照手续;如不能正常办理相关手续,则在合同中要注明或由出租人到相关部门去补办相关手续。

13、要尽量避免转租行为,否则会导致双方利益受损,同时也会因违反合同约定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厂房租赁合同的期限,应当注意合同的期限不能过短也不能过长。如果过短,则厂房租赁合同中容易产生无效条款;如果过长,则对承租人不利。
2、厂房租赁合同中应当明确规定房屋修缮责任。双方当事人可根据租赁合同的约定来确定房屋修缮责任主体,从而避免因房屋损坏而产生的不必要纠纷。
3、厂房租赁合同应当明确规定提前终止的违约责任,以促使承租人谨慎行事。当发生解除合同的情况时,出租方应当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以减少损失。
4、厂房租赁合同中应明确约定承租人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内容。否则,如果发生纠纷,容易产生不利于出租方的条款。
5、厂房租赁合同中应当明确约定违约责任以及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如果承租人违反约定,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14、对合同中约定的“装修补偿”或“装修损失”要予以明确。

二、对于承租人来说,厂房租赁合同中最重要的一项是约定租赁物的使用规则。由于承租人对租赁物有使用收益的权利,因此,对于租赁物的使用规则应该予以明确。尤其是在发生纠纷时,对租赁合同的解释就显得尤为重要。当然,在实践中,由于合同条款约定不清,经常出现承租人和出租人对于租赁物是否可以转租、转借、改变用途等问题发生争议。
三、厂房租赁合同中必须明确约定租赁期限、租金标准和支付方式及租金的调整约定。租赁期限和租金标准是厂房租赁合同的主要条款。由于涉及到承租人和出租人利益,因此在约定时必须明确,以免发生纠纷。
四、对于承租人来说,除了应当约定好上面所说的问题外,还应注意以下几点:

15、对双方合作过程中发生的违约行为要明确约定违约责任和赔偿数额。

1、厂房出租人应当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租赁用途和租金。否则,出租人可能会以承租人未经其同意而擅自转租为由而拒绝支付租金或解除合同。
2、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租赁用途,以及厂房的装修标准,确保承租人对厂房进行装修和改造,以达到最佳的使用效果。
3、约定租赁期限,对租金支付时间、支付方式进行明确约定。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4、明确约定厂房维修责任及相关费用承担方式。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具体的维修责任方和维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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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者: wy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