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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在出租办公楼前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佑佑商服 2023-04-06 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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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是在租赁行为发生时就应当订立的合同,在合同订立后还应当履行。而对于承租人而言,其应当注意哪些问题呢?租赁合同是一种特殊的合同,它是出租人将其所有或经营管理的财产租赁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则定期支付租金的合同。因此,作为承租人应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承租人在出租办公楼前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审查房屋的权属和租赁合同的有效性

1、房屋的权属是合同效力的基础,房屋权属必须明确。如是否存在抵押、查封等权利限制情况,是否存在租赁人被列入失信名单等。同时,应审查房屋的用途,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合同的有效性是指合同是否有效,即当事人是否具备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合同内容是否合法有效,如租赁物是否是法律规定允许出租的财产等。在实践中,由于承租人对出租人、租赁物和租赁期限等基本情况不了解,所以需要出租人对其基本情况进行审核。

二.租赁房屋的用途是否符合规划

对于办公楼而言,其用途是非常重要的,而对于其用途的审核则是租赁合同中重要的内容。具体而言,即应审核该房屋是否可以用于经营,其经营内容是否符合规划许可的内容等。而对于不能用于经营的房屋而言,则可能涉及到侵权等问题。因此,对于办公楼而言,其用途审核是非常重要的。

三.房屋交付前需取得产权证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房屋产权必须经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并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出租、抵押等。因此,承租人应特别注意:

1、房屋租赁必须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并且注意在合同中注明租赁期限;

2、房屋必须取得产权证;

3、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约定房屋交付前的义务;

4、房屋交付时,应检查房屋是否满足合同约定的条件;

5、如发现租赁房屋有质量问题,应及时通知出租人,并与出租人协商解决办法。

四.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房屋使用性质

1、承租人不得擅自将租赁房屋的使用性质改变,即不得改变房屋的建筑结构、不得擅自改建或扩建。如果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2、承租人也不得擅自将租赁房屋转租,即不得将租赁房屋非法转让给第三人使用。如果承租人在转租时未告知出租人,而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使用,仍与其签订了转租合同,则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

3、如果承租人擅自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使用,则第三人可能构成善意取得。若第三人善意取得了租赁房屋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则原租赁合同对第三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五.租金支付方式需明确约定

1、租金支付方式的约定可以有三种形式: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以及按月支付。在不同的付款方式中,对双方的权利义务都会产生不同的影响。

2、一次性付款通常是指承租人一次性付清全部租金,而分期付款通常是指承租人每月支付一次租金,具体取决于合同中对每次支付租金金额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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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者: wy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