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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租赁流程全面解析:从选址到签约的全过程

佑佑商服 2024-04-14 1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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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租赁流程全面解析:从选址到签约的全过程

这几天,不少粉丝都在后台咨询我们: 我的厂房,符合相关的条件,要租给哪个客户? 首先,我们先来了解下厂房租赁流程: 1、找房:找房是一个需要技巧和经验的过程。在找房前,先要对你要租赁的厂房进行一个初步的调查,一般有以下几种渠道: (1)直接到厂房所在区、县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看产权是否明晰,是否有权出租。 (2)到物业公司,看物业管理状况及收费标准是否合理。 (3)到当地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的物业管理办公室,看是否有产权归属证明。 (4)到当地国土资源局地籍管理处,查看土地使用性质是否为工业用地等。 (5)到当地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规划管理处,了解是否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 2、实地考察:首先要看厂房的位置是否适宜企业发展,厂房本身的状况如何?有没有存在安全隐患?交通如何?附近的配套设施、环境如何? 3、签订租赁合同:在实地考察后,双方对租赁条件没有异议后,就可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了。但在签订合同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1)租金及支付方式:租期的长短、租金的标准、支付方式; (2)租赁房屋的用途;

厂房租赁流程全面解析:从选址到签约的全过程

(1)厂房用途

(2)交付条件:明确约定交付日期;明确约定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修责任;明确约定水、电、燃气、有线电视、网络等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明确约定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的解决方式。
4、验收房屋: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承租人应按照合同规定,及时支付租金并依约腾退房屋。如因承租人原因未按时足额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限期改正并支付违约金。
5、验收房屋:承租人在收到出租人交付的房屋时,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验收房屋,如有不符合合同规定之处,应及时与出租人联系并解决。
6、交付钥匙:交付房屋时要检查房屋是否完好无损。承租人将钥匙交给出租人后,出租人即成为房屋的所有人和使用人。
7、办理交接手续:交接房屋时应认真清点房内设备,如发现设备有损坏或故障时,应立即通知出租人进行维修。
8、转租: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承租的厂房转租。转租应书面向出租人提出,并与出租人签订转租合同。
9、解除合同:如果承租人未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但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合同解除的除外。
10、赔偿损失:如果由于承租人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其设施损坏的,承租人应负责赔偿;由于不可抗力造成房屋及其设施损坏的,承租人不承担责任。
11、转租:转租是指承租人将自己承租的房屋再租给第三人使用的行为。转租应书面通知出租人。转租期限不得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
12、转借房屋: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承租房屋转租给第三人使用,转借、出租给他人使用的,应当认定为合同法第254条规定的“转让”行为;但未经出租人同意并办理登记手续的除外。
13、转借租金:出租人有权收取承租人押金,在租赁合同规定期限内承租人未支付剩余租金,则出租人有权将押金抵充租金。但如果租期届满时租赁合同需要续签或解除,则出租人无权要求承租人返还押金。
14、转借权限: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承租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时,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部分为转租合同。出租人与第三人之间订立的租赁合同对转租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如果没有约定,转租合同与租赁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5、装修: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就应明确约定装修内容及装修标准等事项。如因装修引起纠纷,由谁承担责任的方式等内容;如因装修引起厂房倒塌等安全事故时,则由谁承担责任的方式等内容都应明确约定。

(2)厂房交付使用时间

4、确定租赁期限约定的过长,对于承租方来说,很容易在租期届满时发生经济纠纷;而租赁期限约定的过短,又会导致承租方不能充分享受到厂房的使用效益。所以,签订租赁合同时要特别注意租赁期限问题。
5、押金: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应对房屋内设施及装修情况进行交接,并由承租方对出租方所提供的设施进行验收,检查是否与合同约定相符。交付后,若发现有损坏的情况,应要求出租方及时修复。如出租方不能及时修复的,承租方可以自行维修或要求出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6、违约责任:在租赁期间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对违约行为造成损失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要根据责任大小予以赔偿。在租赁期间出现租赁物需要拆迁、改建等情况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协商处理;如双方无法协商处理不成的应及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结算方式:在合同中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作出明确规定。承租人应按月或按约定时间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赁期内,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租金标准或收回厂房、停止配套设施的使用;如果出租人擅自收回厂房、配套设施并要求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时,承租人有权要求出租人赔偿损失;当租赁物需要进行改造或增加设备时,出租人应在约定时间内给予承租人相应补偿。
8、违约责任:在租赁期间双方应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及合同规定,认真履行合同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若因一方违约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可约定发生争议时的解决办法及法律责任。
9、合同解除:租赁期间,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可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承租人未按照租赁房屋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房屋导致损失扩大;
(3)承租人擅自拆改租赁房屋结构或损坏租赁房屋;
(4)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
(5)承租人在租赁期内违法拆除房屋等。
10、其他约定:在租赁期间双方当事人还可约定其他事项。如双方当事人对租赁房屋的装修装饰等附属物有特别约定的,从其约定;若无特别约定,应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还可约定提前终止合同时的违约责任等。
11、办理登记手续:双方应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到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手续,并领取《房地产权证》;如是抵押权人和其他第三方要求出租人办理登记手续的应在租赁合同签订后15日内到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手续。
12、结算费用:在租赁期间双方应按月结算租金、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如有多交或少交应在结算时予以清算。
13、合同解除: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

(3)是否存在转租情况

4、租赁合同的履行:在租赁期间,厂房的出租人应保证房屋的正常使用,如因出租人的原因导致承租人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出租人应承担相应责任。承租人则应保证转租期间租赁房屋不被私自转租,如因承租人的原因导致转租合同无效或解除的,则承租人应赔偿出租人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5、租期届满:在租赁期满后,双方可协商续租,也可另行约定租期,但需在合同中注明。如果双方未约定租期或者未对租期进行说明的,则视为不定期租赁,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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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者: wy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