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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了解后疫情时期上海市商业、办公用房租赁的潜在纠纷应对

佑佑商服 2024-04-02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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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文了解后疫情时期上海市商业、办公用房租赁的潜在纠纷应对

新冠肺炎疫情的爆发对商业、办公用房租赁市场产生了巨大影响,后疫情时期,上海市及各地方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应对措施,其中,关于房屋租赁市场的各项政策与法规将会对商业深远影响。本文就商业、办公用房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中的热点问题进行分析,对租金支付期限、租金支付方式、租金减免等进行梳理总结,以期为商业、办公用房租赁市场的顺利运转提供帮助。

 一文了解后疫情时期上海市商业、办公用房租赁的潜在纠纷应对

一、后疫情时期上海市租赁市场的变化

上海市自2月3日起,各级政府部门采取了多种防疫措施,包括封控小区、设置体温检测点、暂停公共交通、实施交通管制、禁止外来人员进入小区等。这些防疫措施使得上海市的商业、办公用房租赁市场受到了巨大影响,如商业用房的人流被限制,而一些办公楼也因为停工停业而无法正常营业,致使办公用房出租人无法正常收取租金。另外,因受疫情影响,不少企业因缺乏资金而难以及时支付租金或减少租金,从而导致多起拖欠租金的事件发生。
后疫情时期,上海市及各地方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应对措施,以缓解疫情对经济的冲击。具体包括:

二、后疫情时期上海市租金支付期限的约定

疫情期间,上海市各企业均采取了延迟复工,部分地区甚至采取了“封村”“封路”等措施,严重影响了商业、办公用房租赁市场的正常运转。对于承租方而言,如何在疫情期间获得租金支付权利显得尤为重要。对此,商业、办公用房租赁合同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约定,主要包括以下两种方式:

三、后疫情时期上海市租金支付方式及优惠政策

根据《上海市加快经济恢复和重振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中关于租金支付方式的规定,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为鼓励国有房屋出租人减免国有房屋租金,对出租人为承租人减免租金的,可按规定给予减免租金相关政策支持。
此外,《上海市全力防控疫情支持服务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中也有明确规定:对承租本市国有企业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免收3个月房租。

四、后疫情时期上海市关于租金减免的相关规定

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上海市及各地方政府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措施,包括减免租金、延迟缴纳税款、延期纳税等,同时,上海市高院也出台了相关司法意见,其中关于租金减免的相关规定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1)关于租赁合同纠纷中租金减免的适用范围;(2)关于非国有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法律适用问题。

五、后疫情时期承租人能否以不可抗力为由主张免除违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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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者: wy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