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厂房注意事项出租厂房需要注意什么
厂房出租,是一件非常平常的事情,很多人都是将自己的厂房出租给别人使用,那么你知道厂房出租需要注意什么吗? 1、企业出租厂房时要对厂房的状况进行调查,包括厂房是否存在违章搭建、是否属于违章建筑、是否存在其他权利瑕疵、土地性质等,这些都要事先了解清楚。 2、在签订租赁合同前,一定要认真检查房屋状况,如有问题应及时提出,并与出租方协商解决办法。 3、在租赁合同中应对承租人的违约责任作出明确的约定,对于出租方而言,对违约方的惩罚是非常严厉的。 4、在签订租赁合同前要确保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没有任何纠纷和矛盾。 5、在签订合同时要注意租赁期限和租金问题。 6、企业出租厂房时必须注意原租赁合同中关于租金的约定,要按照原合同约定执行。 7、企业出租厂房时必须注意水电气费用的结算问题。 8、在租赁合同中应明确违约责任条款及违约金的赔偿金额。 9、企业出租厂房时必须注意承租方的资质及履约能力。 10、在租赁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出租方提供的相关证件和资料,如: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等资料。
一、产权问题
对于承租人来讲,只有对房屋拥有完全的所有权,才能对房屋进行使用和处分,所以租赁合同中出租人是否具有房屋所有权是至关重要的。同时,在签订租赁合同前,一定要查验对方的产权证书。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权属应以房屋所有权证为准;《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依法可以转让权利、义务。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对租赁合同中的房屋权属进行审查。
首先要查验对方的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因为房产证与土地证是对应的,如产权证上登记的是“个人所有”,那么产权就是属于“个人所有”;如果产权证上登记的是“个人所有”与实际情况不符,那么该房产就有可能是属于共有财产或私生子女。
其次应查验对方的土地使用权证和房产证。因为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0条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随之转让。因此在租赁合同中一定要明确规定租赁期限届满后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出租人是否具有房屋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如果出租人不具有房屋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而承租人又不具有房屋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时,承租人应当与出租人确认该房屋是否能够转租以及转租的具体数额和期限。如果出租人与承租人对此发生争议,应由出租人与承租人协商解决。
二、房屋条件
(1)出租方应该保证出租的房屋符合安全标准,必须达到能够居住的要求。如果因为房屋本身的质量问题导致无法居住,出租方应负责解决,并承担因此产生的费用。如果因为出租方的原因导致不能出租,出租方应无条件退还已收取的租金。
(2)出租房屋应当具备基本使用条件,并符合环保、消防、卫生等主管部门规定的公共卫生、安全、消防等方面的要求。出租人不得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的承租人。
(3)租赁房屋不得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不得危及承租人的人身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4)承租方使用房屋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5)承租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维修义务并保证房屋和室内设施设备的安全。出租方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租赁房屋进行检查,并及时通知承租方予以配合。承租人发现出租人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违法建设时,应当及时向当地有关部门报告。
(6)出租人与承租人可以约定租赁期限届满时返还租赁物;对租赁物的返还,双方可以另行约定,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有关租赁期限届满时返还租赁物的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三、面积与地址
厂房面积、楼层、结构、位置等,这些都是在签订合同时必须明确的。但不少承租在签合同时,对这方面并没有详细地谈,而只是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就明确写上是多少平方米和楼层几层。其实这是不规范的,正确的做法是,在合同中约定好面积大小,同时应标明楼层。另外,很多厂房出租人都是以房屋的面积来确定租金的,实际上这种做法不符合租赁市场的习惯。由于房屋面积与租期直接挂钩,所以租约中应明确约定租期的起止时间。
地址是承租双方合作经营时必须明确的。如出租人有多个地址可供选择时,则应约定好各自的地址。为避免出现纠纷时没有具体地址可找的情况,最好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一个详细的地址。
1、注意厂房手续是否齐全
承租厂房一定要注意其手续是否齐全,即产权是否明晰,是否为合法建筑,是否已办理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批准手续等。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承租人承租的厂房应具备一定的条件。如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必须是书面的,且租赁合同中必须明确规定有租赁物及租赁期限。如果出租人是个人,则必须有房产证或个人身份证等证件;如果出租人是企业,则必须有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另外,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租赁合同应明确租赁物的用途和交付时间、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等条款。对于设备的安装、使用、保养、维修责任以及费用的负担也应作出明确规定。如果承租人要求承租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
2、注意厂房的配套设施是否齐全
租赁厂房一般要涉及水电、消防、环保等配套设施。首先,要确认这些配套设施是否符合国家的规定和企业实际生产需要。
一般来说,一些大型企业、大型外资企业对其配套设施要求比较高,不符合要求的配套设施会影响其正常生产。其次,还要确认这些配套设施的产权归属以及在租赁合同中是否作出约定,以免发生纠纷。如厂房是否具有合法的产权证明、消防安全标志等是否齐全等。
第三,还要与出租方确认供电、供水、供热、供气等能否正常使用以及具体的交付日期。
如果厂房租赁合同中没有约定租赁期间有关水、电、暖等费用由谁承担的条款,那么在承租人违反合同时,就需要与出租人自行协商解决,因此会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四、配套设施
厂房出租应考虑到水、电、煤气、有线电视、宽带网等相关配套设施的可获得性。如水、电、煤气的提供是否有困难,需要由谁来承担费用,是否需要额外缴纳费用等;相关配套设施的维修责任问题,如果厂房租赁合同中有关于此方面约定的,承租人可按约享受此方面服务。
以上就是厂房出租需要注意什么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在出租厂房时,一定要在合同中明确各项费用的承担问题。
编辑者: wy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