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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仓库)租赁合同书

佑佑商服 2024-03-28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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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厂房(仓库)租赁合同书

一、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的厂房出租给乙方。 二、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如逾期支付租金,应当按日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三、乙方承租厂房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不得将厂房转租或抵押给他人。 四、乙方应当承担因租赁厂房而发生的税费。 五、乙方承租期间发生的水电费由乙方承担,甲方应当在每月_______日前向乙方出具上月的水电费清单。 六、若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七、本合同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厂房(仓库)租赁合同书

1、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厂房结构,如需改建的,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改建完成后应由甲方验收合格,甲方如不验收,乙方可自行改建。

改建费由乙方承担。乙方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的,必须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改造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改建后应符合厂房使用功能的要求,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如需对厂房进行装修的,乙方必须将装修设计方案、施工人员、施工图纸及相关资料报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改造完成后应由甲方验收合格,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如有损坏或丢失的,由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厂房结构和装修的,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未经甲方同意私自转租厂房或者将厂房抵押给第三人的,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转让或转借承租厂房的,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承租方不得擅自转租、转让或抵押厂房,否则将视为违约并赔偿甲方损失。

九、本合同履行期间,如乙方确因特殊情况,确需改变厂房用途的,应当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因此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乙方应当按约定时间支付租金,并按时交纳水、电、燃气等费用。
十一、乙方在承租厂房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秩序及社会公德,并应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不得有违法经营行为。不得对厂房或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十二、在租赁期内,乙方不得擅自与其他单位和个人成立联营或合资公司。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承租厂房转租给他人使用。
十三、乙方应自觉维护厂房及周围环境的清洁卫生。发生治安、刑事案件和火灾等事故时,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十四、乙方在承租期间不得擅自改变厂房的结构及用途。
十五、在租赁期限内,如房屋或设施有损坏的,由乙方负责修复或承担赔偿责任。
十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制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承租方不得改变厂房用途,不得将厂房转租给他人使用。

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擅自将厂房转让、转借、转租或与他人调换使用,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厂房。如乙方需对厂房进行装修、改造,应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对上述房屋具有优先承租权。如乙方欲对厂房进行装修、改造,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在装修、改造后三个月内通知甲方,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装修、改造。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厂房。
在租赁期间内,如因自然原因或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该房屋需要拆迁的,乙方应当及时通知甲方并在_________日内退还该厂房;如乙方应对该厂房进行装修、改造,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甲乙双方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则合同解除。
租赁期间届满前,若乙方需要继续承租该厂房的,应当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_______日内未提出异议的,该合同即行终止。本合同连续至_________止。

4、承租方必须爱护厂房设备,不得损坏设备及附属设施。

如因承租方管理不当造成厂房及附属设施的损坏,由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承租方在合同期限内,应爱护厂房内的各项设施,并负责维修。如需对厂房进行装修或增设设备,须经甲方同意,并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未经甲方同意或批准,不得私自改变厂房结构或乱搭、乱建等。若乙方在租赁期内装修或增设的设备,必须符合安全、卫生、环保等标准。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乙方不得利用该厂房进行非法活动;不得将该厂房及附属设施擅自转让或出租给他人使用;如乙方需要改变该厂房的结构或用途的,须经甲方同意并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5、租赁期间,承租方所产生的水电费、物业费及其他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九、其他约定事项:
2、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并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5、如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处理。
6、甲乙双方应自觉履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无故违约。
7、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无法继续履行的,合同自动解除。
8、乙方租赁期间所发生的水、电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其在厂房中所有设备及设施的使用和保养手册,并负责对乙方的设备进行检查和维修。

6、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时,承租方须将承租的厂房交还给甲方。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乙方在承租期间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私自转租的;
2、将租赁房屋用于违法经营活动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活动的;
3、拖欠租金超过____日的;
4、破坏厂房结构,影响生产经营或影响周边环境卫生的;
5、违反国家或本市规定,非法转让或抵押厂房的。因乙方原因造成上述行为发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6、未按约定时间向甲方交付厂房的;
7、利用厂房进行非法活动造成他人损失的。

7、承租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将承租的厂房移交给甲方。

否则,乙方应当赔偿甲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承租方应按合同规定期限归还厂房,如不能按期归还的,甲方有权从乙方押金中扣除。
8、乙方必须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交付厂房租金。逾期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应按拖欠金额的每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期满后,乙方若继续承租厂房,须在合同期满前三十日内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否则,甲方有权从乙方押金中扣除相应期限的租金后将该厂房收回。
若乙方在使用过程中确需改变厂房结构和用途的,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相应的改造或建设。改造或建设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符合消防、环保等部门规定的要求。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10、承租方所交押金包括:设备设施押金、装修装饰押金、消防设备押金、环保设备押金及水电费押金等全部费用。若承租方违约不按合同规定期限归还厂房的,应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8、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如遇拆迁或其他原因必须搬出时,必须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搬出,并应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视为违约。

9、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对厂房进行装修时,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并应按国家规定标准缴纳装修保证金。如有损坏应恢复原状,否则甲方有权要求承租方恢复或赔偿,押金不予退还。
10、承租方在租赁期间,不得擅自将厂房转让或转租给他人使用。如有发生,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押金。
11、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必须保证厂房及设备安全使用。如发生火灾或其他事故时,由出租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全部经济损失。
12、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租金,否则应向出租方支付滞纳金(按日计算)。
13、承租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条款。
14、出租方保证厂房及设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如有损坏、丢失等情况,由承租方赔偿。
如有违反,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按每月租金的____%计算)。

9、在租赁期间,承租方不得私自转租或转让。

若承租方违反此条款,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厂房,同时追究承租方违约责任。
10、承租方不得将厂房转让或出租给他人,如确需转让的,须经甲方同意,并由双方签订协议,转让费由乙方承担。
乙方发现设备有损坏、丢失的,应及时通知甲方维修。否则,甲方可追究乙方责任并要求赔偿损失。
1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10、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应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

4.在租赁期限内,因国家、市政策规定或城市建设需要拆迁承租厂房时,乙方应无条件服从拆除;或由于国家、市政策法规变化致使厂房不能继续租赁时,乙方应无条件服从拆除。
5.在租赁期内如遇政府征用拆迁承租厂房时,承租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做好相关补偿事宜。
6.乙方在承租期间不得利用厂房从事非法活动,并有责任保证房屋的使用安全。
7.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续租的,乙方有权自行拆除租赁期间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
8.甲方不承担因承租人或实际使用人过错而产生的责任。

11、承租方因经营需要在本厂房内进行装修的,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12、乙方在租赁厂房期间,应当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规,不得有违反国家和地方政府法律法规的行为。同时,乙方在租赁期间应当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不得有违反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的行为,否则将视为违约。
14、甲方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要求乙方在租赁期间内对厂房进行装修和改建,但应保证厂房原有结构的安全。如需改变结构的,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12、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对承租的厂房进行装修时需经甲方批准方可施工,并承担装修费用。

13、甲方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对承租的厂房进行装修,并不影响乙方使用。
14、如因政府规划、城市建设等原因需拆除或改造承租的厂房,应提前____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给予乙方合理时间进行搬迁,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15、乙方应爱护设备及房屋设施,因乙方过错造成房屋及设备损坏的,由乙方负责维修或赔偿。
16、租赁期间如承租方水、电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17、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有特殊情况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3、承租方应维护租赁厂房的整洁干净;

如有损坏,承租方应负责修复;如需进行装修的,须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按装修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违约金;
14、承租方应妥善使用并爱护租赁厂房内的设施、设备。
15、承租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的规定,并承担因违反该规定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16、承租方不得利用租赁厂房进行违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要求其赔偿相应损失;
17、如承租方需要变更厂房使用用途,需要征得甲方同意后,再按该用途办理相关手续。

14、如承租方未按合同规定履行义务或不履行义务时,则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

如承租方擅自将承租厂房转让、转租、转借或以其他方式改变使用用途时,则视为承租方违约,除没收租金外,还应赔偿出租方因此造成的损失。承租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缴纳租金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月租金的________%收取违约金。

15、承租方若需在本合同约定的承租区域内经营或另建建筑物时,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

16、租赁期间,因国家法律法规需要征用承租方厂房的,其租金按征收部门公布的标准计算,不足半年按半年计算。征用后乙方需另租的,甲方应在征用期限届满前_______日内给予乙方同等的优先承租权。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的前提是承租方所租用厂房须符合国家对该地区的产业布局要求。
17、乙方对厂房内所有设备和设施必须妥善保管,并负责维护、保养,不得随意破坏,如有损坏或丢失,应照价赔偿。
18、租赁期满后,如乙方继续承租原厂房,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19、乙方租赁期间,如需对厂房进行装修或改建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否则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应由乙方承担责任。
20、租赁期间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合同签订后,双方不得随意解除合同。如有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条款或发生其他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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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者: wy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