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客商哪些投资可以计算实际进资
近日,我市举行2019年“一带一路”(中国·银川)投资贸易洽谈会重点项目集中签约仪式,6个项目成功签约,投资总额达192.4亿元。 这是我市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开展经贸合作的重要平台。为确保招商引资工作取得实效,我市采取有力措施,落实“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工作机制,为项目落地提供全过程、全方位的服务保障。 据了解,此次签约的6个项目涉及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等多个产业领域。其中,总投资192.4亿元的宁夏同力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高性能硅酸锂负极材料项目将在我市建设年产3万吨高性能硅酸锂负极材料生产线;总投资20亿元的宁夏美伦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铝合金挤压型材生产线项目将在我市建设年产5万吨铝合金挤压型材生产线。
1.投资总额
外来客商来我市投资的,只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就可以计算实际进资:
(1)经国家核准,在我市注册成立独立法人的外商投资企业,且注册资本全部到位的;
(3)在我市注册成立独立法人企业,但其资金来源有一定比例是外来客商向我市借款或以银行贷款形式提供资金支持,并在我市实际投资到位的。
2.注册资金
注册资金是指投资人依照法律法规在工商部门登记的,以货币出资的,其全部资产中所有者权益(即所有者权益)与注册资本的差额。
一般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
外商投资企业投资总额超过3000万美元(含3000万美元)的,外国投资者应在项目所在国家或地区的银行开立外汇资金账户。
外商投资企业应在项目所在地银行开立外汇资金账户,并向项目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提出设立申请,经商务主管部门审查后,由外汇管理部门批准。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金账户开户银行应提供开立、使用和结汇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并向外商投资企业出具与开立外汇资金账户相一致的外汇资金证明。
3.资金到位
外来客商投资所需资金,是指在正常情况下,外来客商将其生产经营所需资金,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一次性或分期从银行贷款取得的资金。
企业用于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和偿还债务的流动资金,可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用于流动资金周转的短期贷款,原则上不超过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0%;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的长期贷款,原则上不超过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额的20%;用于项目前期费用、建设期间利息等方面的长期贷款,原则上不超过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5%。银行贷款和企业自有资金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开支。
对于外商投资企业流动资金不足、需要从银行获得中长期贷款予以补充的情况,银行应按规定程序与外商投资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并在合同中注明贷款期限、利率、还款方式等条款。同时,明确向外商投资企业收取利息、罚息等费用的办法。
编辑者: wy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