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食品加工厂可以随便开吗?随着上海城市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人想要在上海开一个食品加工厂,但是由于相关政策规定的限制,很多人都不知道如何办理。那么,下面就由上海专业的工商代办公司来为大家解答。
注册食品加工公司所需材料:
1、公司名称;
2、经营范围;
3、注册资本;
4、注册地址;
5、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以上是有关食品加工厂的全部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全体投资人的资格证明(自然人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包括: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法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3、全体投资人承诺书。
5、其他需要的材料(如经营范围)。
办理程序: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办理税务登记证->办理银行开户许可证->刻制公司公章、财务章、法人章->税务报道->公司基本账户开通->开立银行基本账户->网上申请办理->领取执照。
办理所需时间: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有效期为3个月,自受理之日起3个月内做出决定。若名称未通过,需重新申请。所需材料:
2、公司章程;
3、股东身份证明复印件;
5、经营范围;
6、住所使用证明(产权属于个人的,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7、授权委托书(代办时提交);
8、营业执照办理
1、工商注册:到工商局领取各种表格,包括设立登记申请表、股东(发起人)名单、董事经理监理情况、法人代表登记表、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登记表。
2、刻制印章: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的刻章社,刻公章、财务章(合同章)、发票章。(不同地区,所需材料可能会有差别,请以当地工商部门要求为准)。
3、办理税务登记:领取执照后30日内到当地税务局申请领取税务登记证。(一般在当地的政务中心相关窗口办理)。
4、办理社保登记:到当地社保局申请办理社保登记,一般在当地的社保局都有指定的窗口。
5、银行开户:凭营业执照,到银行申请办理基本账户(对公)。
6、申请税控及发票:领取营业执照后30天内,申请税控及发票。
2.公章刻制
1、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原件和复印件及经办人***原件和复印件、公章刻制申请表、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公安局登记备案并领取《准予刻制证明》;
2、凭《准予刻制证明》到公安部门指定的刻章店刻制公章,并交回《准予刻制证明》;
3、领取《公章印模备案核准书》;
4、到公安局指定的派出所办理刻章备案登记。
5、办理完毕后,带上上述材料到公安局指定的印章店进行印鉴卡的制作,完成后在公安局指定的印章店进行印鉴卡的领取,之后带上以上材料到公安机关申请印章,拿到印章后携带上述材料到公安局办理印章刻制,完成后带上上述材料到公安机关进行印章备案登记。
3.银行开户
1、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公章、财务章、法人章
2、银行开户许可证(基本户)
3、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
4、公司法人身份证
5、经营场所的产权证或者租赁协议以及产权证复印件(产权为个人的,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验资报告(按要求)
9、新设立企业应提供验资报告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年以上)。并在办理税务登记后,持有关证件到银行办理基本存款账户开立手续。
一般纳税人应在领取营业执照后,一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以上就是上海工商代办公司为大家介绍的“上海食品加工厂可以随便开吗”,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4.税务登记
1、办理税务登记证:确定好企业名称后,需提供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公章、财务章、法人章,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无地址的提供红本租赁合同),租赁合同上的出租方(甲方)及承租方(乙方)双方的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提供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及复印件和代码卡(IC卡),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办理税务登记证:提供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公章、财务章、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5.社保办理
1、先到单位所属区的社保局办理社会保障登记证。
2、在办理社会保障登记证的同时,也需要办理“劳动合同书”和“录用职工登记表”。“劳动合同书”是为了以后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而做的准备,所以一定要认真填写。
3、然后,携带“劳动合同书”和“录用职工登记表”、营业执照正本及副本原件到所在区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保登记。
4、社保登记办理完成后,需在15个工作日后持《社会保险登记证》到社保局打印社保缴费清单,并凭缴费清单到税务部门缴纳社会保险费。
5、在缴纳完社保之后,您就可以凭《社会保险登记证》、经办人身份证到国税领取税务登记证了。
6、然后就可以开设基本户,购买***了。
6.其他事项
1、食品加工企业在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时,除应关注企业的产品类别、经营场所及设施设备的布局和流程外,还应关注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指标中涉及的食品原料来源、加工方式、运输方式等内容。
2、《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国家鼓励和支持生产经营高风险食品品种。国家鼓励采用先进技术和工艺,生产高风险食品,并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风险食品进行重点研发。
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对标国际先进水平,加强全链条监管”。这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新要求,是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大举措。
4、《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完善企业内部安全管理制度,推动建立健全全过程安全管理体系”。
编辑者: wy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