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字楼租赁之消防检测规范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2014年版)第5.2.2条:“对于建筑高度大于24m的公共建筑,其设计防火等级应按一级建筑物对待,当建筑高度大于100m时,其可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进行防火分隔。
当总平面布置中的楼梯间、消防电梯前室和避难层的数量不满足下列要求时,应设置火灾报警和自动灭火系统:(1)设置火灾探测系统;(2)设置消防水泵房等辅助用房;(3)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
当采用室外消火栓供水时,应能保证在火灾初期或发生在较短时间内能满足其供水要求。”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5.2.1条:“对于建筑高度大于24m的公共建筑和大于100m的工业建筑,应符合下列要求:(1)当采用室外消火栓给水时。
一、应满足消防供水管道系统的要求,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规范》GB50016-2014的有关规定;
2、给水管道和消防给水管道在穿越楼板的地方,应设置泄水孔或消火栓;
3、当采用室外消火栓给水时,其栓口应满足使用条件,当设置喷水灭火系统后,栓口应满足启动和报警条件;
4、室内消火栓的水流量不宜小于200L/s。
二、当采用室外消火栓给水时,应满足以下要求:
1)当建筑高度大于24m时,室外消火栓栓的支管和连接的阀门应采用耐腐蚀的金属材料;
2)当室外消火栓栓口或进水阀门上设置泄压装置时,应能保证消火栓在火灾初期或发生在较短时间内能正常供水;
3)在建筑内采用室内消火站时,宜采用手动开启方式(如带压力表等附件为电动开启方式);
4)室外消火栓栓口上、下两个方向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5m;
5)室外消火栓栓口及出水阀应有明显标志。
三、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不宜小于50L/s,并应设置独立的出水口和不少于两个连接支管,与供水管网连接时,支管坡度宜为3%~5%;
当与消防水泵接合器或消火栓接合器连接时,支管坡度宜为2%~3%;
室外消火栓出水口的流量不宜小于30L/s,并应设置独立的出水口和不少于两个连接支管。
四、室外消火栓系统设计流量宜为30L/s~50L/s。
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5.2.4条:“当采用室外消火栓给水时,室外消火栓的设计流量不应小于30L/s。”
(2)当建筑物室内消火栓系统出水压力低于0.10 MPa时,应采用消防水泵增压,但水泵宜与消防水池或消防水箱设置连通。
当采用单路独立供水时,其设计流量与建筑物内消火栓给水的设计流量宜相等。”
五、当采用室外消火栓给水时,当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为20L/s或更大时,不得大于50L/s。
(2)当采用室外消火栓给水时,除建筑高度大于24m的场所外,当不超过10m*10m范围内的消火栓间距小于5m时,其设计流量应按20L/s考虑。
(3)当采用室外消火栓给水时,应设置独立的火灾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建筑高度大于24m (包括建筑物内)的公共建筑和大于100m或室内容积率大于0.50的工业建筑应设置火灾报警系统;其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宜按相应的消防设计规范要求采用不低于水雾喷头、低喷淋头设置。
编辑者: wy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