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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处理低效工业用地的10种举措

佑佑商服 2024-03-13 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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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处理低效工业用地的10种举措

为了提升工业用地的集约利用水平,进一步提升工业用地效率,政府积极采取措施处理低效工业用地,提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 2018年8月26日,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提升土地利用效益的指导意见》(粤自然资规字〔2018〕3号)。 2018年12月7日,广州市印发了《关于支持低效产业用地再开发的若干政策措施》(穗府〔2018〕27号)。 2019年6月21日,深圳市出台了《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试行)》(深规划资源规〔2019〕3号),进一步规范工业用地供应管理。 2019年12月11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深化改革促进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意见》(粤府〔2019〕58号),旨在进一步深化工业用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规范工业用地供应管理,推动全省工业发展提质增效。

政府处理低效工业用地的10种举措

一、完善工业用地供应方式

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坚持“只增不减”,合理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对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工业用地项目,可按规定采取弹性年期出让、租赁等供地方式,降低用地成本。对通过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加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能够实现经济社会效益最大化的,可按规定采取协议方式供应;对不能实现上述目标的,可在明确土地利用标准和产业方向的前提下,以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土地使用者,由其按规定标准和要求开发建设。

二、建立工业用地地价动态调整机制

根据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结果,对不同区域、不同行业、不同类型的工业用地地价进行动态调整,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产业项目纳入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构建全省统一的工业用地地价动态调整机制。

三、鼓励低效产业用地再开发

1、鼓励低效产业用地再开发,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自主开发、合资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空闲土地,对符合规划的闲置土地依法进行收回、收购,并结合产业发展需要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进行再开发,鼓励以多种方式对低效产业用地进行盘活利用。
2、鼓励以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方式,与社会资本共同投资建设物流园区、电商产业园等;
3、鼓励国有企业、政府平台公司通过自主改造或合作开发等方式将闲置工业用地改造为公共设施或经营性设施,用于商务办公、酒店餐饮、文化娱乐等经营性用途;
4、支持园区内企业进行厂房改造或厂区综合整治。

四、鼓励创新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方式

鼓励各地探索推进“标准地”供应,支持在符合产业发展政策和环境保护要求的前提下,探索“标准地”供地、“标准地”出让、标准厂房租赁等多种供地模式,推动产业集约化发展。鼓励各地探索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前提下,调整完善土地用途,复合建设用地内外功能,依法按程序开展闲置工业用地处置。
鼓励各地探索完善工业用地供应与项目开发建设周期、投入产出效率等挂钩机制,对投资强度、单位产值水耗等达到一定标准的,可实行“标准地”出让,鼓励“标准地”项目加快开发建设。

五、建立工业用地退出机制

对不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和产业转型升级要求,以及未达到出让合同约定的投资强度、产出强度、建筑容积率等用地条件的,不纳入出让合同履约监管,可采取限期整改、解除合同、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措施。对在规定期限内整改仍未达到出让合同约定要求的,由市、县人民政府按照“三旧”改造政策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可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将收回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调整为经营性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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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者: wy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