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虹桥商务区牵手苏州共发展
10月17日,虹桥商务区在上海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虹桥商务区条例(草案)》。《条例(草案)》共12章49条,明确了虹桥商务区的发展定位、发展原则、管理体制、空间布局等内容。《条例(草案)》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今年8月底,虹桥商务区管委会与苏州市姑苏区政府签署合作协议,双方将在长三角一体化国家战略和上海“五个中心”建设的大背景下,加强合作交流、共赢发展。两市签署的合作协议中,明确提出:积极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国家战略,在产业协同发展、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等方面深化合作;加强区域规划和功能布局研究,推动共建世界级城市群;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打造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推动商务服务一体化建设,加强现代服务业合作。 虹桥商务区将打造长三角国际贸易中心建设主平台,积极发展会展经济和总部经济、商务服务等现代服务业。同时,虹桥商务区将以开放创新为引领,构建面向长三角的国际开放通道和平台。 虹桥商务区管委会有关负责人表示:“我们将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水平建设、高效能管理,加快形成虹桥商务区新的发展动能和增长极,为推动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关于立法目的
为加强虹桥商务区的管理和服务,制定地方立法,将虹桥商务区打造成为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建设的主平台,是立法的重要目的之一。《条例(草案)》在第一条明确了立法目的:为了促进虹桥商务区的开发建设、功能提升和规范管理,打造国际化的中央商务区,建设国际开放枢纽,推动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根据宪法、立法法、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虹桥商务区实际,制定本条例。同时,考虑到中央和本市对地方立法权限的有关规定,《条例(草案)》对与上位法的关系进行了明确。从立法目的看,既是为了加强虹桥商务区的管理和服务,也是为了规范管理。
二、关于发展定位
《条例(草案)》第四条规定,虹桥商务区应当将虹桥商务区建设成为“面向长三角,服务全国,辐射亚太,链接全球”的国际贸易中心新平台,长三角高质量发展新引擎和上海“五个中心”建设新空间。
第五条规定,虹桥商务区应当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成为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地,以及国家级商务会展旅游功能集聚区。
第六条规定,虹桥商务区应当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建设成为经济繁荣、设施先进、绿色智慧、开放融合、治理高效的城市新型功能区。
三、关于发展原则
《条例(草案)》明确,虹桥商务区的发展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是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二是聚焦功能、协同联动,三是创新驱动、开放融合,四是改革引领、服务全国。围绕以上发展原则,《条例(草案)》提出了一系列具体制度和措施:一是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虹桥商务区建设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发挥政府在资源配置方面的作用;二是虹桥商务区建设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科学发展规律,尊重市场主体意愿,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三是虹桥商务区应当强化资源要素集聚功能,优化空间布局和资源配置,促进各类产业要素集聚;四是虹桥商务区应当加强创新驱动,积极引进培育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
四、关于管理体制
虹桥商务区是以功能建设为主的综合性区域,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建立健全管委会体制和运行机制。《条例(草案)》规定管委会对虹桥商务区实行统一领导,管理委员会作为最高行政管理机关,负责虹桥商务区的综合管理、开发建设和综合协调工作。同时规定管委会按照法定职权开展相关工作。
编辑者: wy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