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字楼租赁合同的基本注意事项
出租人与承租人在订立租赁合同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首先,对于租赁的期限、租金、支付方式、租赁的房屋用途、租期等要明确约定清楚。
其次,对于物业的使用情况和装修程度也要明确约定清楚。
最后,对于房屋维修责任也应当要具体约定好。
如果是写字楼租赁的话,如果物业不能满足自己使用要求时该怎么办?
一、合同双方要约定好租金支付方式。
租金支付方式包括现金支付、转账支付和电汇等形式。由于在写字楼租赁中,有些租赁双方是通过中介公司签订合同的,中介公司一般不会直接收取租金,而是将租金转给承租方,然后由双方进行结算。但从实践情况来看,由于租赁双方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明显存在,因此这种通过中介公司直接收取租金的方式是存在一定风险的。
对于支付定金或保证金的形式也要注意。如果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定金或保证金的数额、交付方式、时间等,则应视为出租人已明确表示对承租人不履行义务时将其定金或保证金返还承租人的意思表示。
二、合同双方要约定租金的交付时间。
合同双方应约定租金的交付时间,合同签订时,双方应该在协议中明确租金交付的时间和地点等。
如果承租方逾期不支付租金,出租方可以在合理期限内催告承租人,并且承租人仍未支付的情况下,可以依法向出租方提起诉讼。
此外,为了保证出租方能够按时、足额收取租金,应当约定承租方在接到出租方发出的催交函后一周内或1个月以内书面通知出租机对方是否有按期支付的义务。
如不能按期支付时,则承租方应当立即书面通知出租人,并承担逾期不支付租金的违约责任。
三、合同双方应约定维修责任。
如约定出租人在租赁期间对租赁房屋进行日常维修,则出租人应在合同中明确出租人承担该房屋维修责任。
另外,双方还可以约定,如果承租人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的情况下,致使承租人的房屋及其附属设备、设施、物品发生损坏的,由承租人赔偿。
如双方对此没有约定的话,承租人可以请求出租人承担修复义务。
写字楼出租时出现这样的问题该怎么办?
四、在租赁期间,因承租人原因导致物业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人赔偿损失。
因为在写字楼租赁期间,如果承租人的原因导致物业毁损灭失的,根据《合同法》规定,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
需要注意的是,《合同法》规定了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期间以及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时;
承租人已经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且无正当理由拒绝继续租赁的;
因承租人原因导致出租人无法使用租赁的房屋的。
五、租赁期满,出租人将房屋返还给承租人,承租人已支付的租金可视为押金。
租赁期满后,承租人仍未交还房屋的,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支付剩余租期内应交付价款与利息,并可在合同约定的押金数额内对违约金予以扣除。
如果是办公场所的租赁,可以考虑更换物业。
编辑者: wy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