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字楼租赁合同里常见的法律条款有哪些
写字楼租赁合同是一种比较常见的商业合同,主要是承租人为租赁房屋的所有权人,出租人为承租人提供空间,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协议。 一般情况下,写字楼租赁合同条款会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租期 2.租金 3.押金 4.交付房屋的时间和方式 5.转租的约定 6.物业管理费及水电、燃气等费用的承担方式 7.违约责任 8.争议解决方式 9.其他事项(如:装修)。这些条款对每一方来说都是平等的,但是在具体签订合同时,由于当事人的具体情况不同,可能会对租赁期限、租金、押金、转租等问题发生争议。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应详细约定双方权利义务,以避免在履行合同中发生纠纷。
1.租期
租期是写字楼租赁合同中重要的条款,承租人要和出租人约定租期,一般租期为1年、3年、5年,或者根据承租方的要求确定租期。
租期的约定可以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烦,比如由于不能及时付款导致出租人解除租赁合同。另外,还可以避免一些不必要的损失。在实践中,双方对租期发生争议时,往往都是因为对租期没有约定清楚而导致出租人解除合同,导致承租人遭受损失。
根据《合同法》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
因此,承租人和出租人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应明确租期和租金的支付方式。租金可以按月支付或按季度支付。如果双方认为租期过长或租金过高而需要续签合同时,可以协商重新签订租赁合同或采用其他方法。
2.租金
租金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的使用所支付的报酬,是承租人为获得租赁物而支付的费用。租金数额及支付方式应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一般情况下,租金由出租方按月支付给承租方。承租方向出租方支付租金,如双方约定按日支付租金,则承租人应按日向出租人支付租金。
租金的结算时间一般以出租人收到承租方的租金为准。在特殊情况下,如租赁合同期限届满,但还未到期时,双方可就续租事宜另行协商;如果双方未就续租事宜达成一致,则出租人可在租赁期届满前提前终止合同,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房屋。如因双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则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金。
3.押金
一般情况下,合同中会约定押金的数额,在承租方违约时,出租人会退还押金。然而,由于租金支付方式不同,出租人可能不会退还押金。因此,为了避免纠纷,在租赁合同中应明确约定押金的数额和退还时间。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出租人可以将押金视为承租人提前交付的保证金。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出租人要求承租人支付逾期租金时,承租人应支付逾期违约金。逾期违约金的数额由双方约定;没有约定的,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如果在租赁期间因不可归责于任何一方的原因导致合同解除或终止时,出租人应按原租赁合同租金的余额返还押金;承租人应按合同租金余额返还押金。如果在租赁期间有第三方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对租赁房屋进行添附或其他损失,出租方应在收到第三方要求赔偿的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将赔偿款项支付给承租人。
编辑者: wyl